南宁优游国际集团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关情况的报告
南宁市审计局:
发来《关于报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南审委办〔2020〕1号)已收悉。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对照整改。截止目前,涉及我公司应退未退的政府采购项目共计2个,保证金合计156181.25元,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项目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南审行审调报〔2019〕2号)(见附件1)指出我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应退未退保证金项目共计12个,合计总金额:1235598.94元。我公司截止2020年4月22日已完成整改项目10个,完成整改金额合计1079417.69元(见附件2),其中2020年4月已经完成康岭市政道路项目、广西体育中心一期项目、广西区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南宁厅)项目的保证金退还工作(见附件3-附件5)。
二、未完成整改项目情况说明
(一)广西体育中心一期的参建施工单位南宁市锋陵维卡机电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17日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现因无法联系该单位,暂未能退还其交来的履约保证金16500元。
(二)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期项目应按结算价的5%暂收中信国安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金,且该质量保证金从中信国安科技有限公司原已交的139681.25元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后多退少补。现中信国安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尚未完成结算,无法计算应当暂收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因此尚无法确定是否应当退还中信国安科技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以及退还的金额,需待双方确认工程款结算金额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该笔履约保证金。
对于未完成整改项目,我公司将持续推进解决,并将整改结果主动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
1.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南审行审调报〔2019〕2号)
2. 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
3. 康岭市政道路项目保证金退款凭证
4. 广西体育中心一期项目保证金退款凭证
5. 广西区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南宁厅)项目保证金退款凭证
南宁优游国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1日
(联系人:吴艳 575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