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中介机构采购对部分下属监管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协审服务,现公告有关事项,本公告发布在南宁优游国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优游国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监管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上限控制价金额:
本采购项目共六个标项:
1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限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金额不含税。
2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科瑞房地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限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金额不含税。
3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北海优游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限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金额不含税。
4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限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金额不含税。
5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市平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上限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金额不含税。
6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市韬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其中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任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限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金额不含税。
(一)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中介机构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按规定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查检验;
3.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具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4.最近四年未承担被审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5.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健全的审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能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本项目参选及合同签订不接受合同专用章。
身份证明:意向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凭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委托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等证明材料免费领取比选文件。身份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领取方式:备齐上述资料并扫描发送至邮箱wndcsj@163.com,报名时需写明报名人联系电话,待身份验证通过后采购人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的邮箱,本次不发放纸质版比选文件。
要求:内容遵照比选文件规定,中介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伍份并妥善密封。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优游国际总部大厦17楼1720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参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参选单位及参选响应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禁止的情形的,按第五十一条规定否决其参选文件。
五、评选及结果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组织会议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选规则评选确定成交中介机构,参选人无须到会议现场。本次比选结果将在南宁优游国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优游国际总部大厦17楼1720室。
联系人及电话:颜女士,0771-5350830、徐女士,0771-5351315。
南宁优游国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